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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荆门市农村“清洁家园、保护环境”行动实施方案》(荆农组发〔2023〕8号)、《中共沙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洋县农村“清洁家园 保护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组发〔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扫干净、码整齐、放屋后”为目标,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洁千村大扫除”活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无乱堆乱放,污水无乱排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具体任务
(一)清扫村域公共场所。全面清扫村域主次干道、游园、绿地、广场、学校、党群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清收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收房前屋后、入户道路、晒场、庭院、自留地、自留山的积存垃圾、白色垃圾、厨余垃圾、畜禽粪污等。
(三)清除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除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资包装瓶袋、废旧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四)清整村庄各处堆放杂物。全面清整村庄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蓄栏禽舍、绿地庭院、空地晒场等场所堆放的各种杂物,归整理顺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农业机械、劳动工具、生活用品。
(五)清洁河塘渠沟水面。全面清洁河湖、塘堰、灌溉渠、排水沟等水域的漂浮物品、岸边垃圾,保持水域环境自然清新。
(六)清洗环卫设施设备。全面清洗环卫工具、垃圾站点、收集箱、分类桶等设施设备,同时加强日常保洁维护,定期消杀、及时更新,确保环卫设施设备及周边无堆积、无散落、无污渍、无恶臭、无蚊蝇、无火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洁千村大扫除”活动自2023年9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实施。各村(社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村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适时召开湾组会、现场推进会、培训会等。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村(社区)在每周四开展“洁千村大扫除”活动,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同时将“洁千村大扫除”活动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村民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岗位设置重点向保洁员倾斜,严格定岗、定人、定责,细化网格卫生责任区,同时积极引导低保户参与清扫活动,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积极引导低保户参与“洁千村大扫除”活动。结合传统节假日及本地特色活动,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清扫活动,引导和促进农村清扫工作常态化。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充分运用积分制管理办法等,激励引导村民良好卫生习惯养成。
(三)强化监督管理。镇组织专班于每周五对各村(社区)“洁千村大扫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发现问题进行记录交镇乡村振兴办汇总;实施村级环境卫生“红黄牌”管理,并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布;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在评先表模、帮扶产业项目申报、创建示范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镇级将把本活动作为“清保行动”的重点内容,纳入全镇年终目标考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壁画、宣传车、广播播放、召开村民会议等线下传统手段和微信公众号、相关APP新媒体等线上宣传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洁千村大清扫”活动,形成人人知晓,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正反面典型的宣传报道,通过正面激励,反面警示,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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