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 发表于 2024-4-7 18:24:17

【乡村振兴】沙洋县后港镇2023年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全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协调各村(社区)以及纪委、职能部门、群众力量,充分发挥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效用,对我镇2023年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统一标准,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实行“五个统一”,确保核查信息准确无误。规范档案管理,落实“一件一档”,确保核查过程精准精细。分级分类审核把关,对一般问题线索要实行“三堂会审”。按照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紧抓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负责本镇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推动落实,组织本镇的核查培训,对区域内的政策落实情况公示公开,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和移交,建立核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追责问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支持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二)镇纪委:负责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机关的工作衔接,对监督核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组建巡查督导专班,深入一线,检查问题线索核查复核、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

(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问题线索移交。

(四)镇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与县直相关部门衔接,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做好政策宣传,做好核查指导,提供政策解答和整改的政策依据,协助开展核查过程中的政策答疑。

三、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8月8日开始,9月27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核查阶段(8月8日-25日)。成立核查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本区域内除建设项目外的问题线索按照“一件一档”要求,开展核查,建立档案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印证充分。核查由镇核查组初审、镇纪委预审、镇党委会审定后定性,并由乡镇党委书记对定性结果“签字背书”,于8月25日前将核查台账报县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抽查阶段(8月28日-9月1日)。县复核专班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20%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经复核组组长审核后,于9月1日前将抽查台账报县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问题整改阶段(9月4日-22日)。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由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违规问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并建立相关制度。整改情况经县直相关部门审核后,于9月22日前将整改台账报县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总结阶段(9月25日-27日)。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闭环。9月27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签字盖章后分别报送至县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担负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对疑点问题逐条入户核查。镇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主动参与全镇监督检查工作。镇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整改问责。

(二)强化统筹协调。镇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县直相关部门对接,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政策口径,避免出现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镇纪委要畅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要督促镇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本地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既要严肃查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追责问责,扎实推动我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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